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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2026-01-08 07:22 来源:灿爱网 点击: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有: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1、身体暴力认定标准为,主观存在施暴的故意,客观存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造成受害人遭受实际的身体损害;

2、精神暴力认定标准为,主观存在施暴的故意,客观存在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侵害行为,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3、其他标准。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二、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的定义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要范围,家庭暴力的认定不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指其他家庭成员,如子女,家庭成员一般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并共同生活的人;

2、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了殴打、捆绑、伤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这里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针对家庭暴力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3、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有什么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

(一)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